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各项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负责煤矿经营管理工作。
(2)根据生产目标,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计划制定矿区排土场、采坑、道路的生产安排与施工调度。听取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汇报,定期主持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责任。
(3)负责矿井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进行追究。
(4)负责对各分管副职责任制的监督落实。
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上,从事煤炭专业工作10年以上,矿长或副矿长岗位5年以上。
(2)具备采矿工程、煤炭、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采矿专业、地质专业、机电专业、煤矿安全生产专业。
(3)具有责任心、事业心强,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统筹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