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高邦湖州猎头从湖州人社得知,为大力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升湖州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布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湖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招引实施细则》
根据《湖州市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引才新政》(湖委发〔2020〕9号)、《湖州市绿色产业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等九个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引才新政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商务联发〔2020〕23号)精神,为大力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升湖州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及任务分解
全市每年引进20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其中:吴兴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每年40个,南浔区每年25个,南太湖新区每年15个。区县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招引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大学生及其他各类人才招引目标任务考核。
二、招引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是指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落户湖州创办企业,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带动我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团队。具体条件为:
1.团队成员应包括3名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2.团队应有一定的资金保障,所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万元;
3.团队创办企业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团队成员,以在湖州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在校大学生不受缴纳社会保险限制)。
三、招引途径
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通过“大赛引团队”“中介引团队”“评审引团队”三种途径遴选。
(一)大赛引团队。以湖州市创业大赛及区县分赛事为依托,辐射全国高校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项目路演的形式引进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二)中介引团队。积极发挥中介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引进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对从湖州市外成功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中介机构,按引进团队资助额度的5%给予补助。
(三)评审引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向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由人力社保、科技等部门牵头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一批。
四、支持措施
1.对2020年1月1日后引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落户湖州创办企业,按照A、B、C类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分两期各按50%拨付(其中,企业注册成立且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后拨付50%,企业运营正常且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拨付50%);5年内给予提供最高500平方米创业场所相应的租金补贴、3年内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相应贴息。
创新创业项目落户在区的,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承担;落户在县的,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南太湖精英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
3.在团队就业的大学生参照《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有关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安家、租房和就业等补贴。
4.对中介机构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按引进团队资助额度的5%给予补助,分两期进行拨付,拨付时间同本款第1条。
五、组织管理
1.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引进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指导督促团队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进和相关建设任务,并及时给予支持措施。
2.创新创业团队及中介机构须如实申报,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补助资金的,由市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负责资金补助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和监察机关等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免租创业场所租金补贴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定期对引进团队所需创业场所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提供租金补贴金额,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相应给予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