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高邦成都猎头从成都市公安局得知,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政府发布本科落户政策。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