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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猎头分享:启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13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以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为目的,为促进技术与产业、研发、人才和资本等要素资源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评委会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和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

(三)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专业中级资格后并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取得经济师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注:从2022年起,按照规定将提高至10年)。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师岗位须满1年;取得相关其他中级职称,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岗位须满3年。且总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规定。

对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上述学历者,则取得学历后的任职资历不得少于1年。

6.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20211231(自按规定聘任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四)工作业绩要求

在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并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实施技术转移项目3项及以上,成功将技术成果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形成较好的经济收益,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作为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人,成功将科技成果项目(产品)实施产业化,并完全符合预期目标,累计实现销售额不少于3000万元。

2.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方案策划、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服务,实现资源的凝聚、整合与利用,落实并完成技术转移项目5项及以上项目,累计实际到账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作为技术转移机构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较大贡献,累计收取的技术转移服务费不少于300万元。

(五)学术成果条件

在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并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后,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课题)工作总结两篇以上,在总结中必须阐明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和贡献,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2名在职同行高级职称专家认可并推荐(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

2.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投融资协议,或制定政策性文件、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行业发展报告等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可。

3.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篇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书刊号)公开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论文(著作除外)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其他论文提交,需上传刊物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六)继续教育要求

受疫情影响,申报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共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必修课程完成不少于60学时(2016年至申报截止日前的学时可计入)。

(七)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

本年度申报人应参加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考试笔试。本市逐步将笔试成绩合格作为参加评审的条件。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一旦发现多处申报立即由相关评委会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事业单位按岗位实行缺额推荐申报,由相应单位在评定申报表“事业单位岗位情况”栏填写并盖章确认。

(三)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申报当年除满足以下第(四)条破格条件之一的情况外,不予提出申请。

(四)破格申报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取得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满足破格条件,可以提出申报。

1.申报范围

不具备规定学历,高中或中专毕业,累计从事经济管理工作20年以上或连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15年以上。或不具备规定资历,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但不足2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但不足5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未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未满7年。

2.破格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主要负责人,实现1项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的转移转化,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累计实现到账金额6000万元或销售收入6000万元。

2)作为技术转移机构人员,在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过程中,贡献突出,经济效益显著,累计收取技术转移服务费600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列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


来源:上海人社局http://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10825/t0035_140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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