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顾问寻访人才时,以各种手段收集大量人才信息;为客户企业招聘高端人才时,也需要了解一些企业相关信息。由于关系到用人单位和人才方面的双方面权益,为保障猎头能够长久生存,从事猎头行业必须要遵守行业自律准则。
保密,是作为猎头人员必备的常识及职业操守。因而许多时候,媒体记者在采访某位猎头专员时,要求能否透露某些高级人员被猎的过程及所去企业单位的变化。出于保密原则,被采访者婉言谢绝。因为这不但涉及猎头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涉及客户的商业机密,更包括候选人自身的秘密。因此,作为猎头公司一旦与客户签订了委托合同。那么猎头公司及专业人员自然就要承担为客户保密的义务。
协议规则是猎头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只有企业负责人才能确定猎头业务的真正需求,并愿意付出“比较高”的猎头费用。因此就有“不见法人,不签协议”的说法。在猎头服务的过程中,如职位描述,薪资标准,工作条件,任职资格等等都要在文字上体现出来,否则以什么作为准绳来衡量猎头服务的质量是否达标,所以又有了“不签合同、不做业务”的说法。
凡是了解猎头行业的人基本都知道猎头费用是所聘人才年薪的20-30%。也就是说,猎头的费用很高,这对于一般企业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做猎头业务都需要有一个搜寻网络(众多猎手),而猎头公司平时所维护这个网络的费用就不少。加之猎头业务非常艰苦,根本不是某些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和容易。因此不能按照行业规则去取费的猎头公司,也一定是没有猎头搜寻网络的公司,即没有猎才实力的公司。
保护规则是一个专业的猎头公司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与负责而必须遵守的行业规则,此方面主要体现两点:一是人才专送;二是不挖客户。
所谓“人才专送”,是指猎头公司在向客户提供候选人时,只能向一家推荐,而不能把一位候选人同时向多家推荐。进行“一人两卖或一人多卖”操作的猎头公司并不是专业的猎头公司。
对于“不挖客户”,是指某个用人单位一旦委托猎人,并又聘用了所猎人才,此时即成为该猎头公司的客户。而对于客户所用人才,猎头公司不能再从其内部挖走。否则岂不成了送一个苹果,又拿走一个鸭梨。因此一般猎头公司都对客户有一年期、二年期、或三年期不从内部挖人的承诺。
满意规则也称为包换规则。现在大家都清楚,我们在购买某些大件商品时,商家或厂家都会给予一些包修、包换、包退的承诺。而作为猎头公司所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无形产品的服务,自然也要依照商业产品销售规则包退包换了。
但一般情况下,客户对候选人提出不满意后,猎头公司就要立即开始新一轮的搜寻工作,直到找到新的满意候选人为止。包换期与人才的试用期相同,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无论客户与候选人谁炒谁的鱿鱼,猎头公司都要为客户提供新的人选。
对于一个猎头公司长远发展,除了严守信誉,保证质量外,还有一项就是遵纪守法。因此如何为客户保密;如何解决人才集体跳槽;如何帮助候选人合法退出原单位,这些都要求猎头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有关人事政策来进行服务。每一位猎头专员的法律观念要特别强,且必须熟知《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当地的人才市场条例及相关的人事政策等,否则,一步不慎惹官司上身,对于猎头公司来说就是很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