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猎头公司和甲方签约都已经有了固定的合同模板,成功与客户企业签订合同,也是猎头BD成功的一个标志,同时合同也可以很好地约束猎头和企业的相关行为和职责。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因素呢?
一、客户职位资料
猎头需要尽量了解这个职位的信息、雇主资料,因为猎头顾问对所做的case或客户了解越详细,就越能找到说服候选人的点。一般需要HR提供:
1、岗位名称及主要职责(一般情况下具体的任务和职责)
3、任职的主要条件及优先考虑的条件
4、直接上司及其在组织结构中的位置
5、薪金与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股票期权、贷款、休假、保险等)
6、工作条件(上班地点、出差需要、工作时间等)。
二、猎头费用
一般情况是以候选人年薪的百分之多少为猎头费用,年薪是指客户第一年支付给员工的税前年度收入总额,以候选人的聘用通知书(offer)中明确的年薪为准。
在协商服务费的时候,薪资标准等级不同,协商的余地也不同,比如可以用月薪,也可以用年薪来作为服务费的标准,具体服务费用多少,要看与甲方谈判如何。有预付款的合同,一定要约定好预付款的支付和退款条件。
一般猎头会在合同中写明甲方在录用候选人后将OFFER发给猎头;需要猎头先将发票提交;有提交发票后15日或者候选人上班后10日付款;
三、推荐权的归属
对于客户已有的人才资料,其时效性会持续多久?如果只要客户有人才资料的就不算猎头推荐的,那要不了几年就不用猎头公司了,人才都在客户的信息资料库中了。所以这一部分也要在合同里明确规定:
1、当近期资料重合时,一般情况下:双方寻访到同一职位相同候选人的时间间隔在三个月内的情况(含三个月),候选人推荐权的最终归属以时间先后顺序作为界定标准,即在双方先后都与同一时期同一职位候选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该候选人的推荐权归属于首先与候选人取得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可被证明形式联系的一方。
2、合同期内被客户推荐到其指定的企业,比如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相关联的姊妹公司等,并雇佣了猎头所推荐过的人才,猎头将收取全额顾问费。
3、一般情况下:双方寻访到同一职位相同候选人的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情况,候选人推荐权的归属于自乙方推荐当日起三个月内首先与候选人取得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可被证明形式联系的一方。
四、与推荐人员的联络限制
一般,猎头为了保证提供的信息的保密和独断性,规定了甲方一些条款包括如下:
(1)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候选人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2)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3)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候选人是甲方可合法加以雇佣的,关于候选人的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可靠。因虚假信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退还因该候选人发生的所有服务费用。此条是甲方的一个必要条款,作为对猎头的限制。
五、相关其他费用
对于委托猎头异地面试候选人,或者候选人到甲方所在地面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广告费、长途电话或传真、差旅及住宿等,需要和企业方提前确认方式。以免后续发生费用纠纷。
六、延时录用
有的猎头会将此条款放在合同中:若经过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最初没有录用,但在乙方向甲方推荐该候选人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被甲方聘用,视为乙方推荐的结果,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本协议第XX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此项条款限制了甲方,尤其是甲方看过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简历后就觉得不合适的人员,但有可能今后的项目适合此候选人,这就造成了猎头提交份简历就拿到了猎头费用,所以这一点建议猎头在与甲方签订协议的时候明确提出。
七、保密条款
猎头在意其寻访方向、计划和进展的保密性。客户须为猎头推荐的所有人才的资料以及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该人选的资料透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指定的单位除外)。
八、保证期离职
保证期离职意味着猎头几个月来的工作付之东流,所以猎头公司很在意对离职原因的界定。
一般会说明:试用期内由于非客户原因导致乙猎头推荐人才解除劳动关系,猎头会承诺免费为客户继续推荐该职位人才。本保证范围不包括甲方因经营方针变化或者经营状况变化导致的裁员,或者因为合同期内甲方单方提出调整乙方待遇和工作岗位而导致的离职。
九、利益条款
利益条款包括猎头费的百分比、预付款和付款时间,这些都是双方都很关注的利益条款,需要双方谈判协商解决。